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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職防騙教戰守則
不實招募廣告及求職陷阱案例剖析
相關法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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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法令
相關法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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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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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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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業服務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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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平交易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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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費者保護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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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刑法
第 339 條 -:
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,亦同。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。
第 340 條 -:
以犯第三百三十九條之罪為常業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五萬元以下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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